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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4人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政策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如对以上申报人员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与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联系。
监督电话:0743-2813201
2024年1月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2024年1月2日).xlsx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湘公网安备4331010200027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220511    湘人服证字[2024] 第3101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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