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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吉首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 21:58|栏目: 职称办理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函〔2025〕1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号〕文件规定,现就畅通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渠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对象

申报对象劳动关系在吉首市,且人事档案存放在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员,具体对象如下:

1.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相关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临聘人员)。

二、申报时间和条件

1.申报时间。各申报人员(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初审,并按流程将审核结果提交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申报条件。2025年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8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2025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及相关要求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最新申报评审表格可在湖南省人社厅官网——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内下载。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员需在智慧人社APP或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上查询确认档案所在地属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并按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1.有用工单位的人员。申报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其用工单位,由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并在省职称申报系统中与“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建立上下级关系,同步审核提交线上和纸质资料至吉首市社保大楼707室。

2.自由职业人员。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并同步在线上提交有关资料。

(二)审核流程。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

3.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自由职业人员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公示。

四、其他事项

1.请按照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进行装订,确保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原则上,一人只提交一个纸质材料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外侧注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信息。

2.属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单位为实际用工单位,所有表格、资料均需加盖实际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公章。

3.属单位集中申报的,由其人事干部持单位介绍信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自由职业人员由其个人负责提交。

4.劳动关系在吉首市但人事档案不在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的,需在申报前将其档案调至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5.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湖南省职称申报和评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单位:吉首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档案咨询电话:0743-2813181

申报咨询电话:0743-2813002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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