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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新变化!11个系列新增正高级职称

发布时间:2024-08-26 07:30|栏目: 职称办理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重要文件精准聚焦了当前人才评价等领域存在的关键问题,旨在通过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为人才发展卸下包袱,为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与空间。

在人才评价这一核心领域,《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改革措施。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活动,如基础前沿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分别明确了各具特色的评价体系。基础前沿研究强调原创性,以同行评议为基石;社会公益性研究则侧重需求导向,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成为主要标尺;而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则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及市场绩效成为衡量标准。这一系列举措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人才评价体系。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品德、能力和业绩在人才评价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提出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转而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及影响。这一变化不仅有利于引导科研人员回归科研本质,也促进了评价体系的多元化与公平性。

在职称评定方面,《意见》同样做出了重大调整。一方面,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分类完善了职称评价标准,明确指出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等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条件,从而为更多优秀人才打开了晋升通道。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职称评审权限的下放,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职称评定新变化!11个系列新增正高级职称(图1)

为了确保人才评价的公正性与纯洁性,《意见》还加强了监督和学术诚信建设。通过建立学术期刊预警监测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合作以及完善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科研生态的健康发展。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人社部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更是为职称制度改革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该《通知》明确了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将增设正高级职称,这一举措不仅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也进一步提升了职称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地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人才评价体系将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加高效,为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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