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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为按月领取吉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待遇申领人员每年(每12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01 自助(协助)认证介绍

参保人可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认证渠道进行自助(协助)认证(“老来”APP将不再提供认证服务)。鳏寡孤独、行动不便等老年群体,可由村(社区)人社协理员上门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协助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见示意图)
02 特殊认证介绍

适用于超期18个月、人脸识别失败等无法进行线上(手机)人脸认证情形。待遇人员到村(社区)领取并填写《吉首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非人脸建模/认证申请表》(附上待遇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显示日期照片复印件各1份)和《吉首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非人脸建模/认证业务委托书》,村(社区)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乡镇(街道)汇总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员统一报至吉首市城乡居保局。



编辑:尚丽双
一审:黄 皎
二审:陈海波
三审:胡元军
 湘公网安备4331010200027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220511    湘人服证字[2024] 第3101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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